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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高新区2023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时间条件及申报材料

武汉飞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4-03-28

武汉东湖高新区2023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时间条件及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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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园区按照《2023年度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指南》(附件5)的相关要求,组织园区内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开展专项申报工作。2023年度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第一批项目申报包括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创新平台、数字产业化、首台套设备购置补贴、未完工项目后续资金申报等6类项目。揭榜挂帅、晋级提能、试点示范等项目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一)关于申报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创新平台、数字产业化、首台套设备购置补贴等项目。

请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将:

(1)《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1,盖章纸质版一式5份、A4竖版正反打印成一张纸,盖章版pdf)

(2)对应支持类别的《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1至附件2-6,电子版excel)

(3)《资金申请报告》(仅申报首台套设备购置补贴企业提交,参考附件3,盖章纸质版一式5份,盖章版pdf)

报送至各园区联系人。企业需确保相关信息完整、真实、有效。

请各园区按支持类别将《项目推荐汇总表》(电子版excel)、各企业《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基本情况表》(纸质版一式5份、盖章版pdf)、《资金申请报告》(仅申报首台套设备购置补贴企业提交,纸质版一式5份、盖章版pdf)、园区推荐报告于2023年2月10日上午10:00前报送至区企服局7018办公室,材料电子版发送。

(二)关于申报未完工项目后续资金等项目。

请前期已列入省级支持计划的未完工项目,根据项目进度填报《后续补贴资金申报表》(附件2-9,盖章纸质版1份,电子版excel,盖章版pdf)于2023年2月10日上午10:00前报送至区企服局7018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