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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众创空间,武汉市众创空间申报条件、申报程序

武汉飞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4-03-22

市级众创空间,武汉市众创空间申报条件、申报程序

武汉市众创空间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如下,有想要申报该项目的企业单位欢迎致电咨询。

(业务范围:工商财税、股权设计、专利商标版权软著、项目申报、软件开发、各类标准制定(参编)、审计报告、可研报告、商业计划书、科技成果评价、资质认证等企业服务平台)

(一)运营主体为在武汉地区注册的企业及其他依法登记的组织和机构,实际注册登记并运营满6个月,发展方向明确,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机制。

(二)经所在区科技部门登记。

(三)可自主支配的场地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租赁场地应不少于3个年度有效租赁期。能提供不少于30个创业工位,配备公共服务场地和公共服务设施,创业工位和公共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众创空间总面积的75%。

(四)具备创业企业集聚能力,入驻初创企业、创业团队不少于10家(个),入驻时限一般不超过24个月。

(五)具备创业孵化运营能力,拥有专职孵化服务人员不少于3名,其中,接受创业服务能力相关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2名。

(六)具备为入驻企业(团队)提供创业融资服务的功能,签约合作投融资机构不少于2家,获得投融资的初创企业、创业团队不少于1家(个)。

(七)具备创业活动组织能力,建立由天使投资人、成功企业家、资深管理者、技术专家、市场营销专家等组成的专兼职导师队伍。常态化组织开展创业沙龙、创业论坛、创业路演、创业大赛和创业教育培训等活动,年组织活动不少于10场次。

(一)申报单位向所在区科技部门提交备案申请材料。

(二)区科技部门组织审核(包括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开展现场考察及必要时组织专家评审等)。

(三)区科技部门向市科技局书面推荐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

(四)市科技局组织抽查复核。

(五)市科技局局长办公会议审定。

(六)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