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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企业认定,武汉市第二批人工智能企业认定条件材料

武汉飞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4-03-27

人工智能企业认定,武汉市第二批人工智能企业认定条件材料

以下将为大家具体介绍武汉市人工智能企业认定条件材料,武汉13区企业都可以申报,需要咨询申报的企业单位可以看看,也可以免费咨询小编为您解答!

一、申报范围

以人工智能软件、人工智能服务或人工智能产品为主营业务,且主营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人工智能企业或相关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最近一年小微企业人工智能业务收入占总业务收入的40%以上,或人工智能相关收入占总业务收入的50%以上,或人工智能相关的研发投入占总投入的15%以上。

(二)最近一年中型及大型企业人工智能业务收入占总业务收入的30%,或人工智能相关收入占总业务收入的40%以上,或人工智能研发投入占总投入的10%以上,或人工智能业务收入大于等于2000万元。

(三)大中小微企业的划分按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划分标准执行。

(四)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工商注册、税务和统计关系在武汉市。

(五)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及失信行为。

(六)具有与开展人工智能业务相适应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如经营场所、开发环境等)。

(七)企业主营业务在下列或相关范围内:

1.人工智能软件。包括计算机视觉软件、智能语音处理软件、自然语言理解软件、生物特征识别软件、虚拟现实/增强现实软件等。

2.人工智能服务。包括机器学习服务、计算机视觉服务、智能语音处理服务、自然语言理解服务、生物特征识别服务、人工智能集成解决方案等。

3.人工智能产品。包括人工智能芯片、人工智能传感器、智能机器人、智能运载工具、虚拟现实/增强现实设备、智能可穿戴设备等。

(一)《武汉市人工智能企业认定申请书》;

(二)企业申请报告(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企业提供人工智能业务的情况、企业利用人工智能开展研发和经营管理活动的情况、企业人工智能业务前景和规划等)。

(三)企业营业执照、知识产权证明、企业资质和荣誉证书等复印件;

(四)经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一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无审计报告,提供加盖公章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五)提供人工智能相关业务的证明材料,如人工智能产品、解决方案、应用案例或相关收入证明;

(六)其它需要出具的相关资料。

(一)提交申请。符合人工智能企业认定条件的企业自愿提交认定申请。

(二)专家评审。组织具有人工智能专业背景与实践经验的专家进行独立、客观、公正评审;

(三)公示公告。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人工智能企业认定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

(四)发布颁证。公示通过的企业,发布人工智能企业认定结果,并颁发人工智能企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