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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解惑!武汉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好处、领域要求及相关问题

武汉飞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4-03-22

答疑解惑!武汉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好处、领域要求及相关问题

武汉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好处、领域要求及相关问题如下,武汉市的朋友们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疑问的地方欢迎致电咨询。

答: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及《国家高企工作指引2016》,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它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经济实体。

答:一次性奖励资金。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进一步加快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武政规〔2022〕5号)文件精神,2022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变为: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三年内给予3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市、区各承担50%;降低企业所得税,由原来的25%变为15%。

答:国家重点支持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等八大技术领域的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答: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必须满足八个条件,其中八个条件中企业创新能力评价通过4项指标来进行评价,满足相应要求才能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五年独占许可不算);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企业研究开发人员主要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三类;

5.企业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主要评价企业创新能力,主要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各级指标均按整数打分,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为符合认定要求。

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采取常年申报、及时审核方式进行,每年申报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以省认定办印发的年度认定工作通知为准,一般情况下为每年的5月份—9月份。

答:主要包括注册、申报、审核推荐、专家评审和综合评审等相关环节,具体如下:

(一)网上注册

1.“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注册。申报企业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法人账号注册登记,注册完成后须进行实名认证。完成认证后进入huo炬中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统”完善注册时间、所属区域等信息。

2.“湖北政务服务网”注册。企业访问“湖北政务服务网”,完成湖北政务服务网“法人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登录。

(二)网上申报

企业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检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事项,点击“在线办理—我已阅读并承诺”后按要求在线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填写完成后在线提交。对涉密企业,须将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请确保“湖北政务服务网”高企认定申报系统企业名称等基本信息与“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高企认定系统企业名称等基本信息一致。

(三)审核推荐

洪山区科经局负责组织开展本区域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企业实地核查工作,重点实地了解申报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技术创新等情况。

(四)专家评审和综合评审

市科技局负责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通过报省认定进行专家综合评审等流程,通过后向国家火炬中心报备。

答:每年省认定办发布申报通知时都会明确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的样式,一般情况下包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与科技人员名单、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近三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知识产权证明材料、科研项目证明材料、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证明材料、研究开发组织管理证明材料等材料,每个材料都有具体的要求。

2022年申请高新技术企业需要重点注意哪些方面的内容?

答:1.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在职人员需提供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上一年度12月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凭证。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表、支付工资凭证等。也就是说未缴纳社保人员不能作为在职人员,只可作为兼职或临时聘用人员,全体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兼职人员需提供工资表、工资支付银行回单等工资证明凭证,科技人员名单表按照最新样式提供,需填写入职时间。

2.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研发费用辅助账样式、所列项目数量、金额应与向税务机关申报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一致,存在差异的,须提供说明材料。

3.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代表性是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类发票总额超过收入总额60%的原始凭证等证明材料,能充分支撑所归集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归集应该真实合理、数据详实,应充分论证在每个项目中所获得的技术服务收入与所提供知识产权的相关性。

4.知识产权证明材料。企业全部知识产权为当年获得,无法对近一年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起支撑作用;知识产权证明材料须详实,应提供能够反映其技术水平的相关材料,不要仅提供证书复印件;已用Ⅱ类知识产权,仅可作为PS/RD/科技成果关联等。

5.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通常由科技成果的技术材料和转化效果材料两部分构成。科技成果的技术材料可包括知识产权相关资料,如专利、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方面提供证明材料;转化效果材料可从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推广应用证明、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方面提供,可包括如成果鉴定报告、技术合作合同、测试检测报告、查新报告、新产品证书、新工艺流程图、新技术鉴定证书、生产登记批准书、技术研发资料、产品测试报告、销售合同、销售发票等。科技成果证明材料应详实,不得仅有转化效果材料或仅提供销售合同、发票。

6.研究开发组织管理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充分、有逻辑性,应针对评价标准逐项提供;提供的制度、规范材料不得模板化,不得缺少其执行、落实情况材料;产学研证明材料须真实、详细。

为进一步提高申报企业实地核查效率,建议申报企业在申报材料中填报的办公地址须是实际开展办公活动的地址;为便于联系,建议网上填报的联系方式为企业真实可用的联系方式(法人和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