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万!2023年江夏区突破性支持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时间及条件
2023年江夏区突破性支持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时间及条件如下,江夏区的企业单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疑问的地方欢迎致电咨询。
(业务范围:工商财税、股权设计、专利商标版权软著、项目申报、软件开发、各类标准制定(参编)、审计报告、可研报告、商业计划书、科技成果评价、资质认证等企业服务平台)
2023-12-19 至 2024-01-16
按照项目实际完成生产性设备购置、改造和研发投资额的8%的比例予以补助,其中,项目申报单位当年主营业收入在5-10亿元的,补助总额不超过800万元;当年主营业收入在10-20亿元的,补助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当年主营业收入在20-30亿元的,补助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当年主营业收入在30亿元以上的,补助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补助资金不超过当年企业区级地方财政贡献。
项目申报当年主营业收入需达到5亿元以上(以当年税务机关认定的主营业收入为准),且生产性设备购置、改造投资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后占比不超过有效总投资20%)在2500万元以上。
企业不得通过项目分拆、虚假包装等方式将相同投资内容重复申请获取区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申报项目建设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年(以文件生效之日为起始时间),在此期间已申报过区级技改补贴或其他补贴项目的票据不得重复申报。企业所获得的各项奖励类专项资金不在查重范围内。
项目申报单位当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被司法部门立案查处的、一般安全生产亡人事故的、企业法人被列入失信名单或综合治理发生问题被惩处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被政府职能部门执行一般行政处罚的企业不列入不支持对象)。
1、网上申报。通知在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网及“亲清江夏”平台公开。请相关企业对照申报条件,在“亲清江夏”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申报单位同步通过平台上报申报材料(原件)电子版(PDF)。经济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要及时宣传和组织推荐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申报。
2、申报项目的投资起止时间:三年内未申报的企业,从今年申报提交项目资料截止时间向前追溯三年的实际投资纳入审计范围;三年内申报过的企业,自上次提交申报资料截止时间后的实际投资纳入审计范围。
3、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12月19日至2024年1月16日,纸质资料2份(胶装)于1月16日前报送区科经局工业经济发展科(区政府办公大楼D区260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