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家数量!2024年武汉市专家科创工作站建设申报条件材料要求及申报奖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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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站首次评价及三年周期性综合评价根据工作站实界云创际运行状况,采取书面汇报、专家评审等形式进行。具体评价内容、评价方式和指标说明详见《武汉市专家科创工作站评价细则》。
(二)建站首次评价合格的单位,给予5万元专项经费补助。建站首次评价合格且参与三年周期性综合评价合格的单位,再追加给予5万元专项经费补助。
(三)未参加建站首次评价及三年周期性综合评价或评价不合格的单位不给予专项经费补助。曾享受过武汉市院士专家工作站专项经费补助的单位不再重复给予专项经费支持。
(四)年度常规性评价由建站单位对工作站运行成效进行自评,并向市科协提交书面总结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评价合格后给予的专项经费补助由建站单位统筹安排使用,应主要用于项目研发、技术推广、人才培养、决策咨询论证等。
一、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9日。
二、
建站单位和引进科技专家的条件严格按照《武汉市专家科创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规定执行。
三、
本年度拟支持认定新建武汉市专家科创工作站20家。
四、
本年度围绕加快推进武汉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支持各区重点产业领域。优先支持光电子、高端装备、新能源与新材料、生命健康、生物技术、智能制造、人工智能、绿色环保、航空航天等领域。
五、
1.关于(建站单位全称)专家科创工作站建设的申请(原件)
2.武汉市专家科创工作站建设申请表(原件)
3.武汉市专家科创工作站合作协议书(复印件)
4.建站单位与专家签订的科技项目合作协议书(复印件,合作有效期需覆盖2024年4月至2027年4月)
5.进站专家专业资质、荣誉、成果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6.其他有关附件材料: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成立企事业科协组织的批复、研发实力、建站研发投入和科技创新成果、科研人员信息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
1.网络申报:申报单位登录武汉市科学技术协会网站“武汉企业服务平台——项目申报”页面进行网络申报。
2.提交纸质材料:完成网上申报后,导出《武汉市专家科创工作站建设申请表》,连同相关纸质附件材料,一式三份,统一使用A4纸双面打印,按先后顺序装订成册,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由所在辖区科协初审、加盖公章后,集中上报至市科协。
3.专家评审:市科协企事业部组织开展形式审查和实地抽查后,组织第三方专家进行集中评审。
1.各区科协做好前期宣传发动工作,及时将通知、相关政策传达到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摸清各单位建站意愿,并开展实地走访调研。
2.各单位提供的附件支撑材料,只需提供近两年的,重点突出获得的主要荣誉、知识产权受理情况、科技成果及重大项目研发情况等内容,如涉及排名需着重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