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省茶产业链奖补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制定指南如下。湖北省的企业单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疑问的地方欢迎致电咨询。
一、申报项目类别及条件
(一)茶园改造和品种推广类项目。省茶产业工作专班组织对各县(市、区)贯彻落实《湖北省茶树品种选育与推广工作方案(2022—2025 年)》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专项评估,对完成任务较好的县(市、区)予以一次性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推进茶园改造提升和品种改良,并支持开展茶产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
(二)品牌建设和推广类项目。重点支持行业组织、茶产业龙头企业、展销企业、品牌文化宣传机构等,开展省域公用品牌和重点区域公用品牌的运营管理、标准体系建设、宣传推广、专营店建设、展览展销等工作。
(三)重点龙头企业培育类项目。重点支持龙头企业示范项目建设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设。其中,示范项目支持获得省域公用品牌和重点区域公用品牌授权的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茶制品出口额达到 1000 万美元以上的重点出口企业,实施茶园改造提升、设备改造、工艺改进、产品研发、市场拓展等项目;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支持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牵头企业实施产业提升、联农带农等项目。
(四)科技研发类项目。重点支持省级科研单位联合龙头企业实施茶产业创新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
二、项目安排形式及申报程序
(一)茶园改造和品种推广类项目。以一次性奖补形式安排,根据财政资金情况确定安排资金额度。
省茶产业链工作专班根据专项评估情况确定资金支持的县(市、区),相关地方需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为项目实施主体,提出项目年度实施方案、资金使用计划、绩效目标(含五峰县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
(二)品牌建设和推广类项目。以资金补助方式安排,根据项目实施需要安排资金额度。
由省茶产业链工作专班根据重点工作部署要求进行统筹安排,项目实施主体需提供项目实施方案、资金使用计划、绩效目标。
(三)重点龙头企业培育类项目。示范项目以资金补助方式安排,安排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 50%,项目应为当年在建且具有较强的示范作用,需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要求在项目实施地发改部门完成项目备案程序。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项目以一次性奖补形式安排,每个项目安排 50 万元,需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并阐明成员间和农户产业链增值收益分配的合理性。已支持的联合体不再重复安排。
由县级发改部门会同农业农村、财政部门研究提出项目申报计划,并按《湖北省茶产业链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要求整理项目申报资料,经市(州)发改、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审核后报送省茶产业链工作专班。省属企业有关项目直接向省茶产业链工作专班申报。
(四)科技研发类项目。以资金补助方式安排,根据项目实施需要安排资金额度。
由省级科研单位牵头,会同至少 2 家龙头企业,提供项目立项书、实施方案、资金使用计划、绩效目标,以及科研单位、龙头企业相关材料等,向省茶产业链工作专班直接申报。
三、有关要求
(一)每个市(州)最多申报 2 个重点龙头企业示范项目和 1 个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申报文件及相关资料纸质版(3 份)、扫描件和表格电子版请按时报送至省茶产业链工作专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各申报主体须认真编制申报材料,对材料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取消申报资格。各市(州)和相关单位要对照申报条件,严格审核,择优推荐。项目申报工作严格遵守工作纪律。